十七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即: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
密切联系群众
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
,
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